当前位置:食药网首页 > 时事要闻

《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解读

作者:     来源: 医政医管局 2019-05-13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医保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我委联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逐步推广,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救治病种范围。救治病种从开展专项救治工作开始的9个逐步增加至25个。二是提高医疗质量。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病种调整情况,合理确定定点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订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管理方案。三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四是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省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三、有关要求


  要求各地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快工作落实,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表扬先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理解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齐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