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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申请“ST”,“15康美债”狂跌38.50%

作者: 落楠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5-20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落楠) 5月17日晚,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5月2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A股股票简称由“康美药业”变更为“ST康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5月20日,康美药业股票停牌1天,但康美药业发行的公司债券“15康美债”三度狂跌,两度暂停交易。



  康美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年报及其附属文件,并经公司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88.79亿元的资金往来,该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1.1条规定“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申请2019年5月20日停牌1天,将于2019年5月21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将于2019年5月2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5月20日,在该公告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15康美债”以52.44元的价格开盘后,快速下跌到40.20元。上交所随即发布公告,“15康美债”今日上午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决定自2019年05月20日09时30分开始暂停“15康美债”交易,自2019年05月20日10时00分起恢复交易。


  10时00分恢复交易后,“15康美债”下跌到36元。上交所再发公告,决定自2019年05月20日10时03分开始暂停“15康美债”交易,自2019年05月20日14时57分起恢复交易。


13时20分,上交所网页截图



15时37分,上交所网页截图


  14时57分,“15康美债”恢复交易,价格再度下跌。15时的债券价格为32.25元,相比今日开盘时的价格下跌20.19元,跌幅为38.50%。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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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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