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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2019年“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遴选

作者: 许伏新 杨成松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5-2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通讯员许伏新 杨成松) 为推进全省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十大皖药”种植养殖面积规模,提升道地皖药材的质量品质和影响力,5月22日,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2019年度“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遴选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申报对象由县级(含)以上政府牵头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皖产道地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或合作社单独申报,或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合作社联合申报。

  

  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分为申报单位、中药材品种和申报基地三个方面内容。其中,申报单位包括企业和合作社,企业应具有从事中药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法人资格,鼓励加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申报;合作社应是中药材生产和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药材品种方面必须属于安徽省传统道地药材,为中医临床或保健常用药材,与其它产地的同一品种药材相比较,具有优良的品质;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在种植或养殖,包括引种或野生变家种上具有较长的历史,有一定种植、养殖规模,对地方经济有一定贡献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度且有利于产业化集群发展;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在规范化种植、采收加工、质量标准、产品开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具备基础条件,鼓励具备国家地理标志、药材之乡、有机认证、绿色认证、药食两用、非物质文化保护及其他各类有知识产权保护基础的品种申报。

  

  申报基地的种植面积一般不少于3000亩,名贵药材或珍稀药材种植规模应在500亩以上。对于产量较少,但全国单品种产量排名靠前、种质资源较好,且市场紧缺的品种可适当放宽。

  

  根据通知,此次评审按照政府推荐、专家评审和部门审定三个程序进行,对经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并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合作社,将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和集中答辩(必要时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意见提出产业示范基地建议名单。最终,由省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最终意见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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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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