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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化妆品有关协会联合发布《宣言》 共同守护公众用妆安全

作者: 陈燕飞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5-2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陈燕飞) “我们倡议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一、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5月20日,在首届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上,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陈少军代表5家化妆品有关协会宣读《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倡导业界发挥行业自律,共同守护公众用妆安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陈少军代表5家化妆品有关协会宣读《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


  据悉,《宣言》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指导下,根据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要求,由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中国保健协会、中国欧盟商会、中国美国商会五家协会联合提出。5月13日,五家协会负责人分别在确认函上郑重签字盖章。


  《宣言》从六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自律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政策,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规范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共同抵制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化妆品行为。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加强化妆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报告产品不良反应,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鼓励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动行业创新,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企业应积极探索各类化妆品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着力提升我国化妆品技术研发实力和创新水平,持续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引领行业创新发展。四是强化行业诚信建设,杜绝虚假宣传功效。企业应重视品牌培育,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求真务实,杜绝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不明示、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坚守公平竞争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应依法开展公平竞争,维护公正有序的化妆品市场环境,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六是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推动实现社会共治。企业应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和消费者教育,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共塑化妆品行业良好形象,推动建立企业守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陈少军表示,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自律,化妆品行业协会有义务凝聚会员单位,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创新,强化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积极推动消费者教育,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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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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