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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矛:化妆品不能突破公共安全的底线

作者: 康绍博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5-30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康绍博) 5月27日,由中国保健协会和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聚焦化妆品政策法规的专业会议——“2019中国化妆品发展会议”在京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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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处长陈矛表示,化妆品不能突破公共安全的底线,因此在专利授权审查方面,需要时刻关注是否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危害。在化妆品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除了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关键的实质性条款进行审查以外,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还要专门审查相关发明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审查过程中会参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查看化妆品配方中是否添加了禁用物质,限用物质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如果存在安全性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以妨害公共利益来适用《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并拒绝授予专利。如果禁限物质符合相关规定,但有证据证明其他原料的存在会影响化妆品的安全性,危害公众健康,那么同样适用《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而对于非化妆品而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会将其作为药物进行审查,不适用《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

  

  陈矛表示,通过专利来保护产品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但在提交专利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明确主题,把化妆品和药物进行严格的区分,不断关注相关规范以及业内的科技文献,对于所要使用的活性成分进行安全性的考量。特别是对禁用、限用的规定,一定不要予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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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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