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省级公立医院服务价格

作者: 林莉 郑纯胜    来源: 健康报 2019-07-11

  “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等使用环节腾出空间。”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


  《方案》按照“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原则,调整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收入部分的1.1倍确定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提价增加收入部分先上缴专户,经考核合格后返还医院。重点提高与省级医院功能定位相匹配的体现专家技术价值、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项目和部分麻醉类项目,降低部分检查、检验项目,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进一步强化省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鼓励其开展高难度手术,优化病种收治结构,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政策;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


  在浙江省医保局公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也将根据“同城同价”改革精神,在近期出台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责任编辑: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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