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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 奋力履职尽责

作者: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9-08-21

  8月16日,《中国医药报》一版报道了江西省设置省药品检查员中心的消息。这是继山东、甘肃、广西、天津、重庆、福建等之后,省级药监机构改革的又一模式和成果。

  

  深化药监机构改革,是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此轮药监机构改革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同时又从本地区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的实际出发,在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通过设立派出机构或直属机构,加强药品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的力量,把有限的机构编制用到了最需要的地方。

  

  例如,作为医药产业大省的江苏省,在全省13个市设立了省药监局检查分局;同样是医药大省的吉林省,在全省9个市(州)设置了省药监局直属派出机构检查分局,并单独设立疫苗检查中心;江西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起步早,此次设置省药品检查员中心,下设5个检查所,并设立省局内设机构——药品检查监督办公室,把省局的宏观管理职能与充分发挥职业化药品检查员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把药品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等等。这些做法,破解了监管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的难题,实现了省级监管事权省内全域覆盖。

  

  深化药监机构改革,完成了组织架构重建,实现了机构职能调整,为新时代药监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构改革成果,乘势而上,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聚焦药品监管主业和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主责,咬定青山不放松,奋力履职尽责。

  

  要时刻把责任扛在肩上,展现新风貌。药品安全是民生大事,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工作责任,是法律责任,更是政治责任。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监管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机构改革取得成果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释放机构改革的最大效应,要靠担当实干。不仅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每一天的“功课”,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更要回应群众关切,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破解监管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履职尽责中展示药监队伍新风貌。

  

  要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彰显新作为。药品监管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我们要充分发挥改革后新机构的新优势,通过自学、培训、“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等形式,全力提高监管水平。各级药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本领恐慌”的忧患意识,带头加强学习。当前,要抓紧建立健全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理顺层级工作关系,实现省、市、县三级职责无缝对接,继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强化药品行政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要组织系统学习、深入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为后续施行打好执法基础。要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使之成为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支撑力量。

  

  要加快“放管服”改革,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要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及早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点,做到见微知着、未雨绸缪。

  

  要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塑造新形象。人民群众对机构改革后的药监部门满意不满意,还取决于这支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得怎么样,包括在一些“小节”上把握得怎么样。比如,下企业检查不在企业用餐,因特殊原因在企业用工作餐要按规定交纳伙食费。诸如此类的“小节”其实不小,若不加以注意就会因小失大。作为新的药监机构,要抓紧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一起落实。新时代的药监工作者必须更加注重廉政思想文化建设,把遵守廉政准则作为终生追求和日常习惯,以慎独提升修养,以自律锤炼风骨,以廉洁体现人格,依法行政不失尺度,办事公正不徇私情,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树立新时代“药监人”的良好形象。(《中国医药报》特约评论员)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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