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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委员:用法律管住中药质量全过程

作者: 于浩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08-23

  8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图为分组审议现场。(《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侯朝宣摄)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于浩8月23日北京报道:“修订草案充分研究和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地体现了药品管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吸收了药品行业的改革成果和成熟经验,对药品实行全程、全链条从严监管与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相结合,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针对性规定。”8月2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康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时说,这一稿已经比较成熟,赞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建议用法律保证中药质量的全过程监管。

  

  李康建议,在总则第4条“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这句话前,加上“国家建立和完善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全过程的管理体制机制”。

  

  “中药传承创新首先在于原料,也就是药材质量。”李康说,对中药质量的管理,不仅要关注技术研发,还应将法律覆盖到种植质量的监管等方面,为中药质量全过程监管提供法律支撑。我们的中药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相反日本汉方药占据世界中药市场销售额的90%。而日本汉方药主要来自中国中药经典名方的研究和开发,并且汉方药原料的75%来自中国。日本汉方药成功的背后,是一整套有效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相比之下,我国亟需法律支持建立和完善中药质量全过程的管理体制机制。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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