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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售药 委员建议:法律规定要更加严格

作者: 侯朝宣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08-24

  《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侯朝宣 记者于浩8月24日北京报道: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网上药品经营也逐渐升温。8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会上,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中规范网络售药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黎明认为,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者的处罚应当更加明确。草案第131条规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未履行资质审核、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杜黎明说,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是由数以千计的入驻药店向全国公众销售药品,其品类齐全、辐射面广。如果对入驻药店的经营行为管理不严,将带来严重后果,因此他建议草案第131条增加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者的处罚,同时上调罚款金额,起到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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