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总结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经验

  • 作者:陈素娟、陈友钟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3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陈素娟 通讯员陈友钟报道  “实行受权人制度管理以来,质管权力集中了,虽然工作更辛苦了,但是对产品更加放心了。”“同比往年产品或多或少的投诉量,今年到现在为止达到质量问题零投诉,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行功不可没。”在福建省近日召开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座谈会上,8家试点企业负责人围绕近一年来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所发生的改变畅所欲言。
    2013年初,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方案,在漳州、厦门两地市选择8家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管理能力较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对象,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在选定试点企业方面,福建省局研究确定了入选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并通过实地“查、看、问”,结合一年来的企业监管记录、企业的意愿,最终确定了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作为该省质量受权人首批试点企业。
    福建省局还借鉴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的经验、做法,初步建立了备案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监督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推广质量受权人制度提供了保障。目前,8家试点企业质量受权人均授权到位,建立了以化妆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质量受权人为主导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总结了各自的试点经验,对全面推广具有指导意义。
    另据介绍,截至目前,福建省持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企业137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洗沐类、护肤类、彩妆类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37个品种,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97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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