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药监诚信的基础

  • 作者:陈关华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39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基本要求,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诚信建设的关键。如果一个政府部门不能依法行政,其具体行政行为就失去了准则,失去了方向,从而导致乱行政、滥执法的现象。 
    笔者认为,树立药监诚信,在依法行政方面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培养和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只有具备强烈的依法行政理念,才能产生依法行政的具体行为。通过学习、教育,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运用法律处理行政事务的水平和能力,牢固树立一切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具备法律依据的依法行政理念。在此基础上,探索人性化监管方式,把服务贯穿于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服务在先、处罚在后,规范在先、处罚在后”的执法思想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促进依法行政都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把握弹性条款和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法规中带有弹性的条款和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要统一尺度,排除个人因素及环境对行政行为的干扰,避免同一事项、同一性质而对不同行政相对人产生不同的行政行为结果,体现出同一法条下的公平和公正。例如,在案件审理中如何把握错误与违法、违法与犯罪、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等的界限,都可以通过集体研究,在行政执法人员中统一思想,缩小行政执法个体或个案的差异,并相对固定地形成比较一致的行政执法幅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法律法规在赋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的同时,也对其行政执法所必须遵循的程序、方法、纪律与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更为明细的制度对执法行为予以约束和规范,比如:对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进行评议考核,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的审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检查,对贯彻《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质量进行考核等。通过制度的健全和严格的考核来达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  

 江苏省泰州市药监局 陈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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