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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县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药师在岗
绥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的驻店药师不在岗的情况,采取三项措施进行了专项治理,确保药师在岗。
一是采用飞行检查方式,突击检查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如发现药师不在岗,检查其是否挂牌告知停止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对发现存在事实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情况,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是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抽查边远药品零售企业药师到岗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大都安装有固定电话,据此,确定专人不定期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师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在通话时,该局工作人员记录接听者姓名、通话时间、确认药师是否在岗。同时,将这一记录收归到该企业的监管档案中,作为其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之一。
三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本区域内申请开办新的分店(门店)的,要求其自身必须做到药师在岗。如发现有药师不在岗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则停止受理该企业新开办申请要求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后方受理新开办申请。
该局通过采取上述举措,使辖区内的药师不在岗情况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确保了药品经营质量。(发布日期:200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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