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高质量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 作者:李宝华
  • 来源:云南省罗平县委宣传部
  • 2014-09-06 07:16

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 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罗平高质量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2007年11月28日

    罗平县位于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国土面积3018平方公里,辖6乡6镇155个村委会1244个自然村57万人。2007年10月,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把罗平县列为首批省级5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之一。罗平县委、县政府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目标,早计划、早安排,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推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体系普及化,让百姓饮食无忧。

    一、创建从严要求

    罗平县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61家,其中小作坊73家;在流通领域,有1229户食品和食杂店经营企业,其中县城有805家;在消费领域,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14家,其中县城餐饮单位有476家;在猪肉生产经营行业,共有2家屠宰企业,3个定点屠宰场,21个鲜肉肉品供应市场,销售鲜肉的企业和个人88户(人);在农产品领域,共有兽药经营户45家,饲料经营户200家,农资经营户227家,其中农药微肥经营户186家,种子经营户41家;在药品领域,全县有各类涉药单位295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89户,医疗机构206家。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个目标”有条不紊地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完善。县、乡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100%,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二是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三是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县城达到100%、乡镇达到70%以上,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四是食品销售行为规范。落实日常监管和经营自律制度; 75%乡(镇)、45%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五是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六是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度健全。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七是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八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九是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十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围绕10项目标,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把罗平县建成一个食品安全、可靠、有序的示范县。

    二、筑牢监管网络

    该县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三级联创、分级管理,规范行为、全程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联系食品安全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安排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3万元;利用再就业资金投向食品安全监管,年投入再就业资金15万余元,保证了全县12个乡(镇)聘用53名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工资;安排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0万元(“整治办”设在质监局);安排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费20万元,从财力上保障了“有钱办事”。建立“工作运行、信息预警、防范监控、应急处置”四大机制,推进“重点环节整治、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农家宴席安全监管、饮用水整治、信用体系建设”五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把食品安全创建达标列入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县政府与8个监管部门和12个乡镇签订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责任书》,相关单位制定了相关规划、措施和方案,完善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进行实时监控,规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单位的职责,对各乡镇和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食品安全工作站、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工商部门“一会两站”(即各乡镇的消费者协会和各村设立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每个行政村“两委”班子强化做好食品安全的责任,做到层层有人管、一级抓一级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强化宣传教育

    “美丽罗平人人爱、食品安全天天讲”、“美丽罗平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建设生态罗平”、“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促进罗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如今进入罗平,各单位、学校、村(居)委会张贴的横幅,既宣传了食品安全,又宣传了魅力罗平。 
    该县今年10月以来,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三级联创、分级管理,规范行为、全程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积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各单位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生产加工重监督、流通领域严准入、消费终端防事故,从食品源头污染、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把质量安全安关,使广大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放心,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各单位不断拓宽创建活动的宣传渠道,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意义、方法步骤、验收标准等知识;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各单位、学校、村(居)委会张贴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各单位、学校、村(居)委会张贴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通过张贴过街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打造宣传攻势,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农业部门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有效地禁止了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中草药材和茶树上的应用。畜牧部门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提高食品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正确引导消费。商务部门开展“放心肉”和“放心酒”知识、法律宣传工作,向广大业主宣传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肉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常识,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流通市场检查情况等工作情况。工商部门开展识假辩假活动,发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法》、《生食水产品应该注意什么》、《餐桌上应该注意什么》、《食品安全知识读本》等各种宣传资料。

    四、强化环节监管

    该县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严堵食品源头污染、生产加工重监督、流通领域严准入、消费终端防事故,从食品源头污染、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把质量安全安关,使广大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放心,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 
    严堵食品源头污染。该县对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包装标识实行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等现象实行专项整治,在全县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种植、养殖方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和质量跟踪制。各乡(镇)开展油菜籽、黄姜、蔬菜、西瓜、渔业、肉牛、生猪、黑山羊、野麻鸡等农业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建设14个。其中组织2个企业3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认证工作,示范基地认证面积达12万亩。 
    严格监督食品生产加工。该县严审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生产、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抽查、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力度、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等措施强化监督生产加工各环节;完善预警、奖励举报、快速反应、食品检测人员资质审核管理等制度,建立行政区域打假责任制,以严守食品生产加工关。全县261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档案,实施“ABCD”四级管理。罗平丰瑞粮油公司生产的“金菜花”品牌菜籽油,荣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2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严保食品流通安全。该县经常性进行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励打击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不合格食品原料、病死注水肉、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销售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水果、劣质大米或变质加工食制品等事件;对食品质量实行定向监测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市场预警、消费提示等信息。 
    严防食品消费不安全因素。严格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证审查制度,严把准入标准和卫生许可关;严密注意对小餐馆、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店、小加工作坊“四小”生产经营户的监管,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以有效遏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定》等条例和规定,并落实责任,安排专人抓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学校食堂、小卖部中不使用无健康证的人员;选购具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原料,并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生熟食品分类存放,不得购买熟制品或半成品,不出售生食;消毒设施配备到位,保持食堂操作间和学生餐厅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提高饭菜质量,让学生吃饱吃好,让学生家长省钱放心;各学校结合学生实际,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成品食品,增强防范意识,增强健康意识,自觉拒绝不卫生、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各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配合做好学生饮食习惯的培养,教育学生按时用餐,不偏食,不挑食,不吃零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五、开展专项整治

    该县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定点示范与全面推广相结合、完成创建目标和探索长效监管模式相结合,以建设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为重点,整合监管资源,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以确保饮食安全为宗旨,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扎实推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食品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管理为重点,通过强化宣传、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完善监管网络等措施,全面加强食品种植、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畜牧、商务等单位自2007年10月以来,开展以“农村地区、城市周边、校园周边、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对全县227家农资经营户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以甲胺膦等高毒高残留禁销禁用农药、假劣种子、违禁渔药苗种为重点,开展一系列执法行动,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了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咨询栏,开通了“12316”农资投诉举报电话,对全县农药、种子、化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立案查处11件,结案11件,没收假农药644公斤,查处违法经营微肥5000公斤,规范农资经营户145家,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6次,超市10次,菜市场12次。
    畜牧部门对全县45户兽药经营户和200家饲料经营户进行多次轮番清查,查获假劣兽药7.1件,过期饲料20件,货值金额7040元。抽取饲料40个批次进行安全检查;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肉联厂进行瘦肉精残留采样分析,采集尿样90个批次进行安检,未查出瘦肉精残留。
    质监部门对全县261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ABCD”四级管理,其中:A级0家、B级2家、C级10家、D级249家;清理治理小作坊148家,签订质量承诺书148份,在 7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了10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对21家食品生产加工店检查,抽取样品16个送检,其中14个合格,合格率为87%,并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店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全县5家食用植物油生产厂家的7个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合格率为100%。
    工商部门对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没收39个品种的过期食品746公斤、味精7公斤、过期啤酒150瓶、劣质饮料681瓶(袋),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2件。联系茅台、水井坊、五粮液、卢州老窖等名酒厂家人员到罗平联合打假,向社会承诺,举报在罗平市场上假冒名酒属实的奖励3000元。
    卫生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管。查处违法行为39起,吊销许可证2户,责令整改26户;开展餐具(食堂、宾馆)抽样检查,分别抽样1681份,合格率73.1%;开展饮水抽样检查,分别抽样177份,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60余份,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企业14家。
    商务部门建立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定点屠宰企业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时间、产地来源、数量等相关信息,由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病害检疫;要求鲜肉销售业主必须在柜台(摊位)明显处明示营业执照检疫合格证、销售资格证。开展酒类行业备案登记工作,已办理酒类行业备案登记926户发放酒类备案登记表,做到一货一单,严禁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按照“十统一”(店面面积、名称、店面外观、货架、货物明码标价、服装、服务承诺、货单、货源配送、酒类随附单)的标准完成全县140家“农资、农家店”建设,其中农资店30个,日用品店110个,乡级店12个,村级店128个,乡村覆盖率达90%。

    六、示范带动创建

    该县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定点示范与全面推广相结合、完成创建目标和探索长效监管模式相结合,以建设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为重点,整合监管资源,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以确保饮食安全为宗旨,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扎实推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食品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管理为重点,通过强化宣传、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完善监管网络等措施,全面加强食品种植、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开展“示范乡镇、示范小区、示范养殖基地、示范种植基地、示范景区、示范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市场、示范酒店、示范学校食堂、放心店、优质放心食品”示范建设。种植基地实行育苗、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统一,实现了蔬菜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安全严格控制、生产过程全记录、原料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和溯源制度,实施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责任考核,走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道路。菜市场实行网络化监管、经常化检查、制度化管理,严格落实进货索证验证、自查自纠和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实施分类监管,做到场内划片、片内包干、责任到人。推行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索证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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