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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局探索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
为了促进白山市药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切实保证药品GMP的有效实施,保障公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吉林省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本地实际出发,决定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并制定下发了《白山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该局先期组织辖区内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法人、质量管理人员召开了质量受权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方案的内容。方案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的条件、确定方式、职责权限以及责任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文件表格,统一了企业执行此项工作中的标准。
方案已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局首先确定了4家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为做好落实工作,由主管副局长亲自带队到4家企业,讲解说明此项工作的意义,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好质量受权人工作。
为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将加强指导,关注进度,及时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为全市推广提供有价值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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