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食品批发“三备案”实现源头监管全覆盖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16

    2008年伊始,浙江省江山市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拓宽思路,创新载体,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在全市食品批发企业进一步强化“三备案”制度实施,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过程关、终端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实行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备案制度。据调查,江山农村各地市场上的食品经营户所经营的食品,90%以上都是从城区28家批发企业批发出去的。为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市民食品消费安全,从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城区食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备案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根寻源。备案的主要内容有:总经销总代理的协议;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商标注册证、食品标签等复印件。同时还要求食品批发企业提供总经理总代理的期限及其它相关资料。此项食品监管机制的落实,有效地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食品配送备案制度。为让农村消费者在本村食品放心店能方便地购买到同质、同价的放心食品,促进新农村建设,从2008年起,在江山28家食品批发企业建立了配送备案制度。将食品配送情况每月一次报送进行备案,备案的主要内容是配送车辆的车牌号、驾驶员姓名、配送食品名称、货号、数量、配送区域、收货业主出具的回执单等可查资料。
    三是推行食品仓储备案制度。食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必然经过仓储批发环节,这一过程犹如汇聚支流又分流的水库,库水质量有保证了,流出去的水自然就安全了。城区28家大型批发企业和超市都有自己的食品仓库,且点多面广,江山市要求食品批发经营户与大中型商场超市将其用于存放食品的仓库地点、面积、仓储的主要食品品种、数量及仓库食品批发情况,以书面形式,每季一次如实报送备案。如虚报漏报,将实施重点监控和检查。目前,26家较为大型的食品经营企业按规定日期报备案的食品仓库就有8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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