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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试行“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治行为,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制定出台了《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试行规范》,对普通感冒、胆囊结石、白内障、正常分娩、淋病等50种常见疾病的检查、用药及治疗措施制订了相应的规范性要求和限制性规定。
“三合理”规范对医疗机构的用药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无肯定的并发细菌感染证据可不使用抗菌药物;尽量减少使用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定期分析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从严控制药物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比重。该市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切实将“三合理”规范执行情况列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最大限度促进医疗机构安全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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