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三次药监执法检查

  • 作者:何蕴华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35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记者何蕴华报道 2004年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系统开展了第三次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在各市级药品监管局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市级局互查、省级局抽查的形式进行,有效地提高了全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 
    2004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市级局普遍建立了法律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坚持每周学习。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市级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一是开展以实施主体、许可事项、行政收费为主要清理内容的“三项清理”活动,并将清理后的许可事项、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资料目录予以公示。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三是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中心或自设审批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四是将行政许可工作与促进当地医药经济发展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五是对实施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各市级局实行稽查队统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制度,坚持案件审核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能经过法制机构的审核。从办案质量评价结果看,所抽查的60个行政处罚案卷在违法事实定性和适用法律方面比较准确,必备的法律文书基本齐全,程序合法。罚缴分离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年度立案查处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对上级交办或其它渠道反映的本辖区内违法案件均能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