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会城市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

  • 作者:张燕玲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35

    督促食品放心工程目标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将在全国省会城市全面开展 

2005年03月22日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张燕玲报道 记者从日前于福州市召开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研讨会上了解到,2004年9月启动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了有效评价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04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等7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林省辽源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1个市(县)启动了综合评价试点。除11个试点市(县)以外,部分省市也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开展了综合评价。中国消费者协会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委托,负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的调查和汇总。 
    综合评价围绕当地食品安全管理、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试点结果显示,综合评价有利于全面促进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在总体上推动了当地政府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推动了政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促使社会各界更全面深入地认识食品安全工作。 
    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指标设置不太合理等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并在全国省会城市全面推广。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