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分局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活动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大通知精神,大足分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了全县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科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于2008年3月上旬至4月26日止,对全县所有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厂矿职工医院、公安局戒毒所等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
在这次特殊药品专项检查行动中,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76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了特殊药品使用单位14家,其中医疗卫生机构12家,厂矿职工医院1家,戒毒所1家。从整个检查情况来看,多数特殊药品使用单位严格进行了管理,行为比较规范,未发生流失,但是也有个别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用处方书写不完整;二是库存量与专用帐册结存量不一致;三是专用处方登记记录不全;四是个别医疗机构未按时在特殊药品监督网络上注销使用量;五是硬件设施不到位,保险柜、防盗门还不够完善。
针对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大足分局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批评意见和责令限期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特殊药品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社会流弊,同时还大力宣传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了相关人员对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管理者和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知识帮教。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加强了对其管理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了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在采购、运输、保管、调配等流程的疏漏行为,确保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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