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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与公安“110”联网
2008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生产含特殊药品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特殊原辅料监控难度较大的实际,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含特殊药品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和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在原有内部监控装置的基础上,全部安装与公安“110”报警台联网的安全监控装置,使特药库房实现了与公安“110”联网。
近年来,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2006~2008年甘肃省禁毒工作规划》,积极加强和禁毒、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特殊药品的监管职责,强化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督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生产、购销、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要求整改,有效防止了特殊药品丢失、被盗和流入非法渠道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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