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迅速有序推进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4-09-06 07:39

    2007年,福建省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列为全省政风行风参评单位,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指导、督促下,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面展开行评工作,力争通过评议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这次评议将持续到2008年3月底,主要围绕“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形象”这个主题,坚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找本系统、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整改提高,力争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良好成效。
    福州市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局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咨询、谏言;利用短信群发针对性强、信息传达及时等特点,及时将行评工作动态、监管工作职责等相关信息传递给纠风部门、行评代表、廉政监督员;设立《政风行风简报》,及时交流市县两级行评工作动态,向行评代表传递工作信息;在局网站上开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通过网络宣传工作职能,传递工作动态,倾听群众意见,展示监管风采,形成立体的宣传格局。 
    泉州市
    积极参与当地纠风办主办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络监督互动平台,将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发送到网上,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召开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和特邀监督员座谈会,请他们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邀请特邀监督员和行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找存在问题;发放问卷调查表,并以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漳州市
    一是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能和任务,围绕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时限、违诺追究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当地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布。二是聘请行评代表。从当地人大、政协、媒体、老干部、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中聘请了15名评议代表暨特邀监督员,建立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作用。三是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监管相对人座谈会、评议代表暨特邀监督员座谈会,认真查找在监管执法、服务企业、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就正确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措施。
    三明市
    在行评查找问题阶段,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全市系统开展的作风教育月活动,对自查自纠阶段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对自身的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深入进行剖析,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向市人大、政协及政府组成部门、监管相对人等发放了近百份的《征求意见表》,请他们就依法行政、落实政策、廉政勤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建言献策,为整改工作打好基础。该局领导还带领行评办人员走访了当地纠风办等单位,向他们通报近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展情况,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并认真听取他们对行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南平市
    在学习宣传上,着力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宣传动员、学习辅导、专题讨论、电化教育、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做到人人参与。在自查整改方面,着力在查找上花力气,在解决问题上用实功。采取走访行政相对人、开展案件回访、召开座谈会、自查自摆等方式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共收集意见建议32条,查摆出五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在检查督促上,着力抓好“四不放过”,即对查摆问题的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澄清不放过,违纪案件没处理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完善不放过。
    龙岩市
    开展“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代表药监形象”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开展作风、行风教育;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向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乡镇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对照“五查五看”,从思想、工作、作风、制度、纪律等五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职能、工作思路、举措及成效。
    宁德市
    一是抓好结合点。结合开展“向爱岗敬业模范黄令赤学习”主题教育活动,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与食品药品市场整规、与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相结合, 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二是寻找切入点。推行办事预约制,公开预约电话,做到随时保证有人办事,努力解决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接待来访群众,使办事群众能够迅速找到经办人。三是扭住关键点。要求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不以言代法、以人代法、以罚代法和越权执法,做到“四个不出现”,即不出现失职的事件,不出现有损于执法形象的事件,不出现私了的案件,不出现袒护违法者的行为,树立起文明办案、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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