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手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4-09-06 07:39

    为进一步做好浙江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07年10月29~30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台州市召开全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现场,着手建立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全省11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分管局长和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各异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台州市采取了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规范运作的回收机制。目前,台州市共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点160个,遍及全市9个县(市区),共收回过期药品500多个品种,25个剂型,货殖超过50万元。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对此做法给予批示,并要求在全省逐步予以推广。 
    为进一步抓好此项工作,尽快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2007年底至2008上半年,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要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点,大中型零售药店应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箱),各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大中型医院和大型社区设区要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箱);2008年底,主要乡镇人口密集区域的药店和中心医院要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有条件的市可在全市各乡镇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箱),同时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箱)向机关单位大型企业延伸。通过一年多的努力,逐步建立设置合理,功能健全,方便快捷,运行有效,管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县(区)局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关注民生,为群众解决现实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二是要加强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要结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实际,设置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点,结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鼓励社会参与,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活动,扩大和延伸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范围。三是要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便民服务机制。各地要制订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点和回收行为,要采取措施保证回收点的安全,杜绝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四是要加强宣传,逐步普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利国利民理念。要加大宣传普及合理用药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过期药品的毒副作用和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危害,了解正确使用和合理储存药品的方法,引导群众自觉将过期药品放入回收箱,使规范回收过期药品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五是要加强调研,努力创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方式方法。要积极探索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模式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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