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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启动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7年年底开始分三批在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施行。
根据工作部署,该省各市将于2007年12月底前,在全省注射剂类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中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2008年6月底前,在全省制剂和原料药药品生产企业中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2008年12月底前,在所有持证药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施,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提前实施受权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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