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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禁“三类”行为<br>打造互联网服务“高速通道”
据SFDA网站讯 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束了为期两个月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专项检查,发现1家违法网站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
该局通过严禁“三类”行为,为涉药企业和公众提供合法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咨询、在线购买、实时咨询等便捷服务,积极打造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高速通道”。
一是严禁无证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组织专家审查组对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从软件技术、交易服务、结算、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
二是严禁向个人销售处方药行为。享有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同时,必须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在线咨询服务、并配备可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严禁医疗机构上网销售药品。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合法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交易,并且参与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只能购买药品,不得上网销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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