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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对广告监管重点企业实施行政告诫
据中国医药报浙江讯 记者汪建强报道 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召开行政告诫会,对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三家医药企业进行行政告诫,另有一家在外省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况严重的企业参加旁听。
在告诫会上,浙江省局向企业明确了重点治理的要求,通报了企业在外省违法发布广告的情况,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场签订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承诺书。浙江省局还宣布,三家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根据《浙江省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记入信用档案。
浙江省局明确要求,企业要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广告发布行为的规范性,立即停止违法药品广告的发布,重塑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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