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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正式启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工作,自2009年9月1日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13个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对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全天候监测。
为作好监测工作,该局就加强监测工作对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确定监测对象和监测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辖区内媒体发布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尽快形成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在收集监测数据基础上,认真进行分析,按月形成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监测工作报告,并报省局。
三是对监测发现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应严格按照《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及时上报省局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对监测发现的其它违法广告,应及时移交工商行政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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