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部署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3

    据SFDA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2009年11月16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工作会议。副局长李云燕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天津市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6种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
    会议还对国家13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和贯彻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2010年5月底,在全市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走票”、“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李云燕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及时汇报,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向辖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同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建立联系制度,保证机制健全,工作顺畅。三是认真研究,迅速部署。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任务明确、机制健全。四是要实打实、硬碰硬,务求实效。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扎实工作,保质保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