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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染发剂、牙膏发出新指令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分别刊登了两项指令2009/129/EC号和2009/130/EC号,这两项指令的内容中都涉及化妆品的监管,其中包括染发剂与其它护发产品,牙膏和口腔护理产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需留意具体事项。
本次欧盟发布的指令中,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为减低染发剂及其他护发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皮肤敏感的风险,欧盟方面推出了预防措施,即如果染发剂的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对苯二胺(PPD)以及2,5-二胺甲苯(PTD),则必须于标签上列明警告字句,并且当两种物质于氧化条件下混合时,所含的PPD及PTD的最高浓度分别不可高于2%及4%;其二,含氟化物的牙膏必须于标签上打印警告字句,除非该类产品注明仅供成人使用,否则标签上必须印有警示,即“6岁以下儿童须于监管下才可使用小量牙膏刷牙,以减少吞下牙膏的可能性。一旦吞下其它来源的氟化物,须看牙医或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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