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br>全系统药品流通监管课题调研和试点工作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4

  据SFDA网站讯  为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善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系统药品流通监管人员的创新意识,按照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工作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0年药品流通监管课题调研和试点工作。
    该局确定了《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试点》、《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管的方式》、《“八小时外”对药品流通企业巡查的机制建设》、《如何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药品第三物流企业审批制度及监管重点和方式》、《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要素信息公示栏的设立》、《提高门槛,严格标准,优化药品零售企业发展格局》、《以在线监管为抓手,扎实推进医疗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等23项课题调研和试点工作科目。
    通过开展监管课题调研和试点,激励全系统药品流通监管人员在思维模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制度管理、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促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和有效地解决一些药品流通监管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推动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创特色、出精品、上新台阶。
    为把药品流通监管课题调研和试点工作抓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试点和调研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广泛组织监管人员开展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试点和调研活动。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试点和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求形成一批前瞻性、创新性的并具有推广价值的药品流通监管成果。
    二是精心实施。为确保试点工作和调研课题保质保量完成,各局要组织精干、高效的课题组,明确调研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调研方案,牢固树立试点和调研工作的高标准意识,深入开展试点和调查研究工作。
    三是务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找准课题的最佳切入点,着力摸实情,善于深究根源,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工作实效,严禁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切实提高试点和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及时总结。要求在年底前将试点工作和调研课题的总结报告上报省局。每个试点和调研课题的主题原则上不再变动,具体题目可以做相应变动。总结报告要求立意要高,针对性、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借鉴性要强,要有思路、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