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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br>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据SFDA网站讯 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建设。
在第二阶段专项行动中,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要求四个“一律”,重拳出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一是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区域和药品经营企业一律进行复查。二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暂停使用,并进行处理。三是对在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要追根溯源。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假药依法查处,并对假药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对查处中发现有犯罪情形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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