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br>“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6

    据SFDA网站讯 “十一五”时期,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新疆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技术支撑作用发挥较充分。各级药检所较好地完成各类检验41974批(次),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假劣药品行为和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其中,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2439批;国家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抽验330批%。自治区药品监督抽验23174批,自治区基本药物中标地产品种监督抽验746批次;生产企业(制剂室)原辅料及成品检验278批;自治区所、喀什、伊犁、昌吉所还完成了476批评价检验任务。自治区所完成了国家食品安全性评价及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924批,医疗器械监督抽验1248批。通过科学严谨的检验工作和全面质量分析,强化了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 
    二是检验检测能力显著增强。各级药检所均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复审,具备法定的药品检验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辖区内药品日常监管工作需求。其中,自治区所检验范围涵盖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检验领域118个、品种351个参数,共计469项;巴州所还拓展取得了部分食品检验项目资质。同时,各级药检所积极参加全国实验室认可委组织的药品检验能力验证、中检所组织的医疗器械比对试验和药品检定法协作标定工作,取得满意结果,促进了检验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是在应对药品安全事件中经受住了考验。区、地两级所积极应对“二十五味阿魏胶囊”、“糖脂宁胶囊”、“李元军涉嫌销售假药”、“假冒人血白蛋白”、“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等多起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在关键时刻经受了考验,应急检验能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尤其是在应对涉及全国的“二十五味阿魏胶囊”和“糖脂宁胶囊”假药案件中,自治区所和相关地州市所执行自治区局的指示坚决,行动迅速,对查控药品实施应急检验,在第一时间依法出具了准确、权威的检验报告,为查处假劣药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法律依据。 
    四是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级药检所坚持检验依托科研、科研支撑检验的方针,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自治区所完成国家药典会《中国药典》2010版4个药品标准起草、16个药品标准的复核检验和自治区科研计划项目“新疆药材标准及饮片炮制规范研究”任务,承担了国家药品(维吾尔药)标准提高项目90个品种的研究任务。阿勒泰药检所与解放军16医院合作完成“中国阿勒泰药材调查及部分品种的分析研究”课题,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还编纂发行了《哈萨克药志》。巴州药检所制定了112批蒙药医院制剂标准。自治区所完成了盐酸氨溴索片、卡托普利片、利巴韦林等10余个药品的快速检验近红外建模工作,其中卡托普利等6个品种的近红外快速检验模型顺利通过专家审核,已在全国药品快速检测车上运行。通过科研工作锻炼了队伍,培养了人才,促进了自治区维吾尔药标准规范和产业发展。 
    五是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各级药检所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素质能力。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访问学者专项培训、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特培项目的学习;自治区所积极履行对基层所业务指导的职能,面向地州市药检所承办了专项培训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60人次。各级药检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2010年版《中国药典》宣贯培训,受训人员117人次。 
    六是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条件改善。在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十一五”期间,各级药检所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建设逐年加强,检验检测条件不断改善。据统计,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先后投资8011万元,对自治区各级药检所进行了实验室改造。五年间,区、地两级药检所更新配备了503台性能先进、功能齐全的大中型检验仪器设备,使药品检验能力大为提升;国家投入147万余元专项资金,为自治区所、地州所配备了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国家局还为区、地两级所配备了快检车,提高了药品快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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