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SFDA网站讯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大理州、曲靖市、文山州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大理州把试点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办公室会议,拟制了《药械问题处理通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应急预案》、《宣传教育计划》等制度,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对责任体系评价指标做进一步修正和完善,把评价标准细化为35个指标,重点从诚信体系建设入手,通过等级评定、动态监管,建立和落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第一责任。
曲靖市紧紧抓住建立和落实政府责任这个中心,把食品药品安全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项目,在全市工作会上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确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提高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全市工作中的地位和影响,探索和实践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药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全社会都来监督药品安全的大监管大安全观念,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合力。
文山州下拨15万元启动经费,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工作责任,修订《评价考核指标》,制定17个管理制度、3个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和《重大药品事故应急工作手册》,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打击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三个试点地区的工作按照省局“政府主导开展试点、因地制宜制定标准、机制创新推动工作、宣传发动全面参与”的要求,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力度大,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州、市局从不同的切入点,结合实际地采取了一些新措施、新办法,试点工作打开了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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