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评估化妆品中季铵盐-15的使用安全风险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47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报道  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就化妆品中季铵盐-15的使用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称,一些国家化妆品市场婴儿洗发香波产品中使用了季铵盐-15作为防腐剂,并称该防腐剂因释放甲醛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记者从国家局获悉,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季铵盐-15是化妆品限用防腐剂,限量值为0.2%,与欧盟有关规定一致。美国化妆品成分安全性评价委员会(CIR)的评价结论认为,当季铵盐-15在产品中的浓度不超过0.2%时,在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包括美国、欧盟等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均允许季铵盐-15在化妆品中使用。
    鉴于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使用季铵盐-15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对季铵盐-15释放甲醛导致产品安全性问题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组织开展相关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并继续关注国际最新动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确保产品使用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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