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医械第三方物流纳入监管

  • 作者:上讯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48

    据中国医药报讯  医疗器械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很多经营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储运产品,但是有些企业却私下虚设仓库或设置“地下仓库”储运医疗器械,造成诸多隐患。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通知,依法将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行为纳入监管范畴,监管部门将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仓库设置和产品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管。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企业的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按照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的企业,应具备从事现代物流储运业务的条件,具有与委托方实施电子数据交换和实现产品追溯管理的信息平台,并具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电子监管的条件。
    上海市有关监管部门表示,企业若选择将全部医疗器械产品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企业储运,则视同“具备了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运条件”,不能另设仓库。而坚持自行储运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企业,则仍按照《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验收标准》设置相应仓库。企业若选择未经许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储运产品,或未按规定申办设立仓库的,将视为擅自变更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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