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1年6月至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87家次,化妆品生产企业98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690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1865家次,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良好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采购档案等环节的检查。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进货验收台账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完善产品进货台账等内容。全区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156份,责令整改项182项,目前已整改175项,整改率达96%。
二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调节血脂类和减肥类等14类功能的保健食品进行抽验,生产企业共抽验产品33批次,合格率为84.8%;经营企业共抽验产品40批次,合格率为92.5%。对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等进行抽验。生产企业共抽验产品67批次,合格率为98.5%;经营企业共抽验产品73批次,合格率94.5%。
三是全力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建设。组织全区2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4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明确生产企业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提升生产企业自律和道德意识,承诺书签订率为100%。
四是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印制并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手册3万多册、法律法规汇编600多本。充分利用重大节庆、传统节日、会展活动等时机,到广场、社区、学校等人员较密集的场所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区共悬挂横幅标语960余条,出版墙报65期,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16次,接受群众咨询达2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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