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方面进一步探索化妆品科学监管新路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8

    据SFDA网站讯  2012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稳固基础,科学监管,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着力完善许可和监督检查标准、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提升监管队伍能力、着力保障百姓使用化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探索化妆品科学监管新路,扎实推进化妆品监管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监督标准。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适时做好并完成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颁发统一式样的卫生许可证照,规范企业卫生许可申报程序和内容。印发福建省局《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统一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并出台《福建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现场确保产品质量检查规范》。 
    二是完善标准,严格许可准入。进一步修订、完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报指南事项和内容,力求通过规范许可标准,建立较为科学的化妆品审批机制,严格市场准入,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工作。落实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版)要求,努力打造福建省化妆品行业品牌。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化妆品原料和违规标识监督检查,对化妆品生产企业重点突出以下三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采购和使用滑石粉和珍珠粉生产化妆品情况;二是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建档情况、仓储管理情况;三是违法使用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情况。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重点突出以下三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情况;二是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具有真实、合法的证照(批件);三是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对经营使用环节将采取异地交叉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巩固试点成果,继续探索监管新路。立足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总结推广科学监管方式方法。继续在各设区市局设立一个试点单位,增加政和县局和福安市局试点,探索县级城乡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力争通过三年的试点探索,总结摸索出一套有地区特色、切实可行管用的监管方法和制度,努力实现省局党组提出的“力争保化产品监管机制创新走在全国系统前列”的要求。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确保企业遵规守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化妆品企业和使用原料索证索票档案,逐步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信息库,加强监管的可追溯性。重点加强百姓关注度较高的高风险产品、安全隐患较多产品、化妆品原料、委托加工行为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进一步规范产品备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对部分企业产品备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已备案产品重新换发国家局统一制定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登记凭证》。加强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年度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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