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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br>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
据SFDA网站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对继续做好第二阶段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抽验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一是及时制定第二阶段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检查督办制度。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品种、企业,重点检查产品备案资料、原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管理和出厂检验、委托生产情况等;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内容、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等情况。
二是加强对近期社会关注的胶囊剂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胶囊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胶囊的监管。对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重点抽验汞、铅、砷等重金属项目。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违规产品打击力度。对生产流通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监管部门应当将检查情况及线索移送稽查执法部门处理;对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或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查证属实的,稽查执法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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