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CFDA网站
  • 2014-09-06 07:52

    据CFDA网站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出台《全区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加工环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决定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区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此次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生产现场环境、仓储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
    一是检查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隐患。查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情况,包括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设备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报警设施等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防超压、防泄露、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其影响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使用、应急处置方法;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三是检查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依法合规生产,包括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控制、重要生产和检验设备的性能、精度和能力,关键工序的控制和原材料出厂检验的规定及实施等情况。
    四是检查药品生产企业中特殊药品在购进、储存、使用及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落实台账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要求。
    五是检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应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生产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如香水、指甲油等)的车间,应配备相应防爆设施
    六是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情况,特别是原料药、制剂等企业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渣、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吸附剂、催化剂、溶剂、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 
    此次安全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自治区、市、县监管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重大隐患报告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 100%的企业务必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各市、县(市)监管部门对企业抽查率不低于30%。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特殊药品和医用气体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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