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新疆开展新修订药品GSP试点工作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8月15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部分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新修订药品GSP试点工作,目的是了解掌握各地、相关企业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订符合当地实际、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药品批发企业试点主要围绕人员资质及培训、GSP内审、质量管理文件、计算机系统、委托运输管理、票据管理、质量管理档案、温湿度监测及调控、冷链控制管理、验证与校准管理、委托运输管理等。药品零售企业试点主要围绕执业药师配备、人员资质及培训、文件管理、计算机系统、采购、销售、质量管理档案及票据管理等。(钟敏)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