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

  • 作者:张伟峰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2

    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为进一步拓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陕西省局可以聘任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纪委、法制办等机关干部,省级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食品药品专家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为听取、收集社会公众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转递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改正建议;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进行监督。
    《制度》明确要求,在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监督检查过程中,被监督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回答询问,说明情况;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明显违法,可予以制止,并指出违法事实和依据,并于2日内报省局。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承办处室一般应在10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据了解,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目前有4000余名特邀监督员,在推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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