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试行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

  • 作者:陈素娟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2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陈素娟报道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在莆田市涵江区和三明市泰宁县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以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合法经营。
    福建省局制定了《福建省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将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为每次监督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差,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及哭脸四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全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同样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 A、B、C、D表示。等级公示牌须摆放、悬挂、张贴在化妆品经营企业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据了解,福建省局将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宣传化妆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同时,加大对评定等级较差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流通环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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