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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电子监管试点
据CFDA网站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要求,为确保2015年前底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的任务,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药品零售电子监管试点,并于日前下发了《湖北省药品零售电子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点将在武汉、鄂州、孝感、潜江四市进行,四地各选择1—2家连锁公司和3家单体零售药店参加。连锁公司下属零售药店全部或按区域纳入试点。试点内容包括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软件硬件配置、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安装和调试、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预警信息处理、进销存管理系统与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有效融合等。在上述基础上,逐步将温湿度监控、药品分类管理、执业药师在岗等零售药店药品日常管理业务纳入药品电子监管试点。2013年12月中旬,将召开试点工作阶段总结座谈会,评估试点情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工作,提出推广方案。
通过试点,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延伸至零售药店,使药品电子监管形成闭环,保证药品生产、流通痕迹被完整地保存,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跟踪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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