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不准标注“特供”“专供”字样<br>国家总局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

  • 作者:李雪墨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3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针对个别地方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不严,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白酒中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白酒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目前,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从原辅料到生产过程全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要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应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外购原酒的企业,所采购原酒的塑化剂含量要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通知强调,要加强白酒出厂检验。要严格按照白酒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要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企业要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并以书面文件形式授权其对白酒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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