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稳步推进<br>5万人以下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为4~6名

  • 作者:李雪墨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3

    据中国医药报湖北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为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快速推进,目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到位,全省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讲话精神,省长王国生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湖北省局局长李昌海带队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基层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7月8日,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分管副省长梁惠玲亲自召开划转工作会议,7月底,从该省工商、质监部门划转的17名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
    为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湖北省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挂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牌子)为基础成建制划转,整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卫生厅所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组建成立了湖北省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湖北省局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更名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将食品检验职能及技术人员划入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已经全部划转到位,
    为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湖北省于8月出台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乡镇(街道)人口5万人以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为4~6名。人口5万人以上的,编制为6~8名。按区域设立的机构,人员编制为6~8名。所需人员从市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及省以下有关垂直管理部门编制总额内调剂划转。
    根据湖北省编办《关于市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从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连人带编划转59名行政编制和2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从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连人带编划转33名行政编制和1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到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明确从卫生行政事业编制内调剂划转,并要求有关市州要将卫生部门尚未划转的涉及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人员、编制划转落实到位。
    为解决工商、质监划转力量不足的问题,湖北省通盘考虑,计划在推进市县卫生部门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整合的基础上,将多余的行政事业编制进行调剂,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湖北省还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在城镇社区和农村配备一定数量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作为补充。
    目前,湖北各市(州)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武汉市已于7月份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各市(州)于8月全面启动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均已出台并进入实施阶段,各地正积极调研起草县(区)级及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编后:自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甘肃、湖北等地扎实有效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的经验值得肯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时间节点已经临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成为全系统的重要任务。在当前形势下,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作为,不等不靠,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按照国务院要求有力有序、稳步快速推进,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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