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能 新要求 新作为<br>——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侧记

  • 作者:赵玲、邓乔、王春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3

    中国医药报记者  赵 玲


    12月26日下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大会交流发言。图为与会代表在听取交流发言。中国医药报记者  邓乔  摄


    同是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会议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姚晓君(左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于胜德(左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武晓平(右一)在会议间隙交流如何加强监管工作。  中国医药报记者  邓乔  摄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是会议代表热议的话题。

图为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高建邦(右一)、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寿碧(右二)、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宏愿(左一)在会议间隙交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中国医药报记者  王春梅  摄


    履行新职能要有新思路
    落实新要求要有新理念
    北京。友谊宾馆。12月26日~27日,出席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180多名代表就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行了一次“头脑风暴”,达成广泛共识。
    履行新职能要有新思路
    “张勇局长的报告体现了抓全局、抓根本、抓长远、抓重点,听了感觉很‘解渴’。”辽宁省局局长于波认为,此次会议既让与会代表“领任务”,又给与会代表 “教思路”,体现了新机构的新作风。她表示:“我们回去后,要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抓紧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改革,尽快打通‘最后一公里’,为监管工作‘铺好网底’。”
    “山东省一级的食品药品体制改革于10月中旬到位,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也已开始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检验职责。目前省内17个市已全部出台了指导意见,14个市局已经组建,预计春节前全部完成。”山东省局局长马越男介绍说,山东省1800多个乡镇,除了极个别县(区)外,都要求设派出机构,原则上每个乡镇行政编制不少于5人。
    湖北省局局长李昌海表示,目前湖北省的体制改革市一级机构已经到位,县一级计划春节前到位。他建议国家层面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各地“促一促”,以抓紧完成体制改革任务。
    代表们还希望,国家总局能协调解决体制改革中人员编制划转、稽查机构设置、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等具体问题,共同推动机构到位、力量加强。
    落实新要求要有新理念
    上海市局局长阎祖强在讨论发言时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这是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定位,从而也提出了全新要求。” 
    福建省局局长贾科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给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我们要用最大的力气研究改革,用最大的智慧释放改革能量,推动创新发展。”福建省局已编写了100多万字的教材,明年1月2日起,就开始全员的业务轮训。
    甘肃省局局长高建邦认为:“从明年开始,监管能力的建设显得迫在眉睫。监管能力建设既有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部门的硬件建设,也有人员素质的提升和培训等软件问题。”
    高级研修学院院长江德元认为,在重视监管人员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同时,还要注重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这涉及到一个“他律”和“自律”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思考和引导,如何通过政策推动和职业培训,促进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
    浙江省局局长朱志泉提出:“应该注重整个系统的文化建设,打造好整体形象,增强凝聚力。”他希望国家总局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加强指导,促进区域性合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对于会议提出的“提高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黑龙江省局局长王国才认为很有必要。他表示,政府部门的“发声”,要在多元中占据主导,在多变中把握方向,在多样中谋求共识。
    湖北省局局长李昌海表示,“期盼国家总局能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权威解读。如,联合中国科协,制作高水平的食品药品科普光盘,用于宣传;要发挥好《中国医药报》等媒体的作用。”
    代表们还建议,国家总局在法律修订、标准建立方面加快步伐,统一推进信用体系、信息化及监管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统一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抽验工作流程和标准,形成“一人一把号,都吹一个调”的局面,保障“全国一盘棋”。
    谋求新作为要有新作风
    “新体制,新队伍,监管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上海市局纪委书记周书庆的这番话引发了大家的共鸣。
    周书庆“提出问题”后便“做出答案”。他说,上海市郊区县的乡镇监督所、市区的街道监督所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组建之中,组建之初,上海市局就下发了《加强基层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从一开始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打牢。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扩大,纪检监察队伍也在相应扩大,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就显得重要而紧迫。”甘肃省局纪检组长易成美建议,纪检监察干部在抓好监察业务培训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她认为,只有熟悉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才能把纪检监察融入中心工作之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才不会“隔靴搔痒”、“隔山打炮”。
    中纪委驻国家总局纪检组组长李五四在大会上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要开展“阳光执法”工程,这也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了热议。
    大家纷纷出主意,提建议,表示首先要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尤其要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要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通过培训、考核等措施,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敢监督、会监督。
    与会代表还提出,要注重风险防范,尤其要做好检验检测、审评审批、检验认证等高风险点的预防和监督;要提高纪检监察效率和办案水平,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立足新起点塑造新形象
    山东省局局长马越男认为:“会议不挂会标,强调不吃请、不请吃等纪律,代表们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会上。会议安排紧凑,内容丰富,作风务实,服务热情,让我们感觉很温暖。”
    “会议让我们感受到国家总局成立后的新作风、新气象,体会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会议也增强了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回去后,要立即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将其传达给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部职工。”宁夏区局局长武晓平的这番话,道出了与会代表的心声。
    山西省局局长赵光国表示:“好的报告不是写出来的,是研究出来的。张勇局长的报告站位高、立意新、内容实,对明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其内涵、外延是什么?”
    “在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上,怎样清晰明确‘放什么’和‘怎样管’?”
    “如何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出现‘木桶’、‘短板’效应?”……
    面对一个个新课题,北京市局局长张志宽的话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认同。他说:“我们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机遇,做好顶层设计,争取广泛支持,尤其要提高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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