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在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中强调<br>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 作者:邵小青、曹佑义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3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记者邵小青  曹佑义报道  近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2个部分56个小项,明确提出了江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在“加快建设法治江苏”任务中特别提到,要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任务中特别提到,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实行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为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专门召开局务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抒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江苏省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要进一步加快审评审批制度机制改革,规范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江苏医药产业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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