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
据CFDA网站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加工行为,提高食品质量
安全水平。
《办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采用传统工艺加工生产,无预包装或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和个
人。
依据《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执法机构派出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登记备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管理不规范或超规范生产经营的小作坊责令整改,达标后方可再生产。没有申请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律予以取缔。
《办法》还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从业人员、生产工艺、销售范围等进行了规范。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