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日常监管行政效能督查活动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0

    福建省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监管中心工作,把加强药械日常监管行政效能督查作为全市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突破口,作为增强行政执法队伍效能意识的重要手段,采取“自查、督查、评查”三种形式,加强对药械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一是自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日常监管行政效能督察活动的通知》,督察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好职责,是否认真完成省、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有案不办、有案不查、办事拖延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照顾案等问题。要求各县(市)局认真对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08年以来日常监管中执行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督促监管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对2009年7月份以后的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上报。 
    
    二是督查。由三明市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围绕各县(市)药品市场安全状况,执法队伍的执法态度、执法水平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县(市)局日常监管报备的材料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召开座谈会向各县(市)局领导班子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并规定行政效能督查的具体处理办法,对效能监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或者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是评查。组织市场、安监、稽查和监察室等科室人员,根据明察暗访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县(市)局自查结果材料进行评议,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整改措施不够实在、整改结果不够到位的县级局,由市局挂钩领导与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谈话,督促市场整规和日常监管责任的落实。督察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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