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考核制度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1

    为推进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保山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一是通过对机构管理、购进验收、保管养护、使用管理、不良事件监测、考核方法、结果评定的量化评分,完整评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为定级达标和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与卫生部近期出台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相结合,对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和资格作出要求,对大型医用设备和特种设备配置作出明确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档案记录重复浪费,减轻医疗机构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 
    
    三是对因违法被立案查处的医疗机构,不再进行评定考核;对符合考核标准条件的,颁发“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单位”牌匾,减少监管频次;对达不到考核标准条件的,出示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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