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09年11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江西省抚州市紧紧围绕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一系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该市五部门联合下发《抚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严格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成立整治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市政府对药品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市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先后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多次组织深入一线检查督导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二是针对重点环节,加强药械监管。加大监督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力度,采取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覆盖率达100%,专项整治活动中共立案查处案件3起,限期整改1家,有效规范了药品生产行为。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GSP认证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8家零售药店开展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有关企业47家,发现涉嫌违规品种142批次,目前药品批发、连锁、大型单体药店基本上杜绝了类似产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与市卫生局联合成立“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座谈会及培训班,强化医疗机构对不良反应监测和出现不良事件的药品召回等应急体系建设。
三是开展市场整治,保障药械安全。2009年11月以来,该市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打击挂靠过票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专项检查和监督抽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中西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整治、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光明-微笑”工程所涉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假药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较为典型的案件。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增强打假合力,截止目前已向公安部门移送网络售假药品案件2起,与市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提供虚假检验报告销售进口药品案件1起,配合公安部门侦破非法买卖易制毒品案件等。与卫生部门合作,大力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与工商部门共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向市工商移送违法广告20个。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在抚州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设药品监管专题,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先后两次参与“市长热线”接听和“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宣传药械监管职能、分享打假治劣成果,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用药 健康饮食”宣传活动、“3·15”维权日等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日常监管、规范药房创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指导、发放监管联系卡等形式对各涉药单位进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从药人员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诚信意识。开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涉药人员法律意识和药品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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